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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22

律师出来救命啊

版主       我一个师姐的事情   帮我看看   [color=red]我实践经验比较少   我叫她寻求舆论救济了[/color]



您好!我是深圳一家外贸公司-香港万达科技有限公司的外贸业务员。想咨询您公司的以下规定是否合理,有没有违反劳动法。我们的试用期是一4三个月。我们公司在没有告知新进员工的情况下制定规定:
每个月的销售额要达到1500美元,否则扣底薪百分之二十。工作未满一个月走的员工,没工资。
上个月,又在没经过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制定新规定:
一个月之后走的员工:未满1500美元销售额的先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底薪,再扣除百分之五十的金额(如果底薪是1500,先扣除百分二十就是扣三百剩余1200在扣除百分之五十即当月工资600,还有水电费没扣的额,估计剩下只有五百多。而深圳的最低工资标准,连普工都有1100/23天)
两个月走的员工:未满1500美元销售额的先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底薪,再扣除百分之三十的金额。
三个月走的员工:未满1500美元销售额的先扣除百分之二十的底薪,再扣除百分之三十的金额。
因为都是新来的员工刚来无法拉到订单,只少要两个月。这样我们的工资没得保障。压力很大,有的员工认为这个工作不适合自己,想走但是一走,拿不到几个钱了。
我们是大学生。但是扣除之后我们有的同事工资比农民工还低。
我们投简历时,公司招聘信息写的是规模100-400人。但是实际只有三十几个人。上面写的工资是3000-8000元,实际上是1500-2000元之间(但是面试的时候老板没说要扣责任底薪的啊)。
我想请问下,劳动法中对于此种做法是违法的吗?我们的权益有保障吗?我们想走的员工该怎么办?怎样拿回属于我们的工资?我们大多数是应届毕业生。第一份工作就这样。

[color=red]她做了一个月零五天[/color]
[color=red][/color]
[color=red]与老板协商:行不通[/color]
[color=red]仲裁:深圳市劳动局(推)——当地街道办(再推)——值班室(再推)——劳动班(推)——自己解决(郁闷)——找仲裁委员会(就一个人上班。叫她自己找管事的)[/color]
[color=red]诉讼:她不知道搞  ,请律师划不来  ,就一个月的  工资  [/color]
[color=red][/color]


[color=darkorange]大哥  快给支支招   [/color]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26

这世道 还真可怜 哎

伍世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29

帮不了你。
我们是大学生。但是扣除之后我们有的同事工资比农民工还低。
——本文来自中华伍氏网『[url]www.chinawu.net[/url]』原帖地址:[url]http://www.chinawu.net/bbs/viewthread.php?tid=9400&fromuid=1861[/url] 现在农民高的工资都有3000元以上才做的了。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32

[quote]帮不了你。
我们是大学生。但是扣除之后我们有的同事工资比农民工还低。
——本文来自中华伍氏网『[url=http://www.chinawu.net/bbs/www.chinawu.net]www.chinawu.net[/url]』原帖地址:[url=http://www.chinawu.net/bbs/viewthread.php?tid=9400&fromuid=1861]http://www.chinawu.net/bbs/viewthread.php?tid=9400&fromuid=1861[/url] 现在农民高的工资 ...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世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29[/color] [/size][/quote]别介  咱的钱  那也是钱啊   不能让那垃圾公司  生存下去

伍灿军 发表于 2010-7-25 14:37

[i=s] 本帖最后由 伍灿军 于 2010-7-25 14:39 编辑 [/i]

呵呵
大学生
俺还没上过学怎么办

伍平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40

按你这样说来,你们公司有后台!让律师给你们建议会好些!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46

[quote]呵呵
大学生
俺还没上过学怎么办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灿军 发表于 2010-7-25 14:37[/color] [/size][/quote]其实我又没让你不上大学的{:heart:}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47

[quote]按你这样说来,你们公司有后台!让律师给你们建议会好些!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平均 发表于 2010-7-25 14:40[/color] [/size][/quote]要是我 才不会上那鬼公司的当呢   哎  。我在等  我们家那位律师给条明路呢

伍世广-广东 发表于 2010-7-25 15:07

快请伟良兄!!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5:10

[quote]快请伟良兄!!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云浮伍世广 发表于 2010-7-25 15:07[/color] [/size][/quote]都不知道他在哪里

伍世才 发表于 2010-7-25 15:34

打电话给他吧

伍劍華 发表于 2010-7-25 15:38

{:heart:}陷阱多多的社會

伍志友 发表于 2010-7-25 15:46

世道就是在公平与不公平之间盘旋,你强大就公平,你弱小就不公平。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6:03

[quote]打电话给他吧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世才 发表于 2010-7-25 15:34[/color] [/size][/quote]不晓得他的号码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6:04

[quote]{:heart:}陷阱多多的社會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劍華 发表于 2010-7-25 15:38[/color] [/size][/quote]就是就是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6:04

[quote]世道就是在公平与不公平之间盘旋,你强大就公平,你弱小就不公平。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志友 发表于 2010-7-25 15:46[/color] [/size][/quote]给我们点想象美好的空间好不

伍千爱 发表于 2010-7-25 18:48

妥协吧,我当初都这样妥协了,千万别信劳动局的那帮人,他们不会帮着劳动者的,走司法程序你又耗不起,早点甩手走人还没那么烦。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7-25 19:52

[quote]妥协吧,我当初都这样妥协了,千万别信劳动局的那帮人,他们不会帮着劳动者的,走司法程序你又耗不起,早点甩手走人还没那么烦。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千爱 发表于 2010-7-25 18:48[/color] [/size][/quote]我叫她  ,找媒体介入了  。曝光  那个黑场子

伍斯兴 发表于 2010-7-25 20:49

眼前之急是先找深圳的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反映情况

伍千山 发表于 2010-7-25 21:18

芬勇
号码我已经通过论坛信息发给你了。
自己的权益要争取!
不能轻言妥协!建议把情况告诉给伟良律师,然后让他给你支几招。
我当初在一家公司遇到这个情况,后来进去老总办公室先谈,谈不下来,来硬的,当然前提要搜集相关证据,能复印的复印,能邮件存档的存档,能拍照片的拍照片,伟良兄当时给我的招我还没用,后面老板妥协了。。。

或者打深圳第一现场举报热线曝光!

伍臣忠 发表于 2010-7-25 23:12

我不是律师   无能为力

伍伟良广东 发表于 2010-7-27 14:30

芬勇宗亲很抱歉、最近事务缠身、好几天没上来了、你说的情况很普遍、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、违反了试用期的相关规定、打官司是不现实的、最好是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、以及媒体爆光、其他途径都难有效果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8-5 09:08

[quote]芬勇
号码我已经通过论坛信息发给你了。
自己的权益要争取!
不能轻言妥协!建议把情况告诉给伟良律师,然后让他给你支几招。
我当初在一家公司遇到这个情况,后来进去老总办公室先谈,谈不下来,来硬的,当然前提要 ...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千山 发表于 2010-7-25 21:18[/color] [/size][/quote]这个主意不错  呵呵  要是我  我也学你

伍芬勇 发表于 2010-8-5 09:09

{:jj:} [quote]芬勇宗亲很抱歉、最近事务缠身、好几天没上来了、你说的情况很普遍、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、违反了试用期的相关规定、打官司是不现实的、最好是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、以及媒体爆光、其他途径都难有效果 ...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伟良广东 发表于 2010-7-27 14:30[/color] [/size][/quote]  万忙之中  还能帮我出出主意   谢谢了

伍祥云 发表于 2010-8-5 09:31

“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”,“此处不留爷,自有留爷处”,平生一味地妥协,奴性太多,不宜人生发展!成功人士大多不会进退失据!

伍晓娟 发表于 2010-8-5 10:11

这种公司不要理他 直接走人 就当买个教训。 何必浪费自己的时间

伍文强 发表于 2010-8-5 13:08

{:mad:}帮不了忙!来顶下!{:lol:}

伍世隆 发表于 2010-8-11 13:16

——本文来自中华伍氏网『[url]www.chinawu.net[/url]』原帖地址:[url]http://www.chinawu.net/bbs/viewt[/url] ... 00&fromuid=1861 现在农民高的工资都有3000元以上才做的了。
{:oo:}

伍世东 发表于 2010-8-21 10:28

那是血汗钱啊,不要让那些公司再去害人`不要伤到自己的情况下,要曝光就曝光!这个社会就有些人为了银两,去走不正规的路!上天有眼,监狱的大门会随时为他(她)而开!

伍开权永川 发表于 2010-9-7 14:33

辖区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就是;

伍洁敏 发表于 2010-9-9 15:27

我也是做业务的,没遇到这种情况.但侍遇也不是很好

思念 发表于 2010-10-14 08:18

[[b][size=6]法律查询]
[url]http://www.bridge69.com/365/sw/3-5low.htm[/url]
进入这网站查询看![color=Red][/color][/size][/b]

伍孝剑 发表于 2010-11-25 13:29

{:sweat:}{:sweat:}。。哎。。。

伍长春 发表于 2010-11-25 14:10

黑心公司老板专坑害初出茅芦刚进社会的年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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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救云浮历史(伍积长之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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