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伍雅俊 发表于 2010-7-18 18:09

死里逃生

[i=s] 本帖最后由 伍雅俊 于 2010-7-18 23:39 编辑 [/i]

[color=black][size=3]      今天,2010年7月18日下午,我在开平水口(近开平小麦田面包店)门口搞户外活动营销。14时15分左右,当时,听到头顶上方有异样声音,就在一瞬间,从天空坠下一巨大广告牌,我来不及没有躲开,结果被坠落的广告牌连带整个装修框架扣倒在地,致使身体多处受伤,并造成轻微脑皮伤。之后,被路人及朋友一起奋力救出。好在,当时有太阳伞帐篷阻止广告牌坠落的冲击力。否则我已经不能再与宗亲们见面了。那时,感觉就好像经历了一场唐山大地震。。事后,我去医院作了全面检查。[/size]
[size=3]     谢天谢地!大难不死。感谢祖先庇佑!!![/size]
      请问良叔,[size=3][b]广告牌坠落伤人   受害者是否可以依法索赔?[/b]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上的悬挂物脱落或坠落,造成他人损害,悬挂物的所有者是否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,被侵害人是否可以向其提出赔偿?[/size][/color]
[size=3][/size]

伍雅俊 发表于 2010-7-18 18:13

[i=s] 本帖最后由 伍雅俊 于 2010-7-27 19:20 编辑 [/i]

伍谏兴 发表于 2010-7-18 18:13

[i=s] 本帖最后由 伍谏兴 于 2010-7-18 18:15 编辑 [/i]

雅俊,祝你早日康复。

一定可以提出要求赔偿,如不赔偿,就请律师告他。告到他掉裤子为止。{:titter:}

伍光辉 发表于 2010-7-18 18:33

[font=楷体_GB2312][size=4][color=darkgreen]天降横祸,承先祖庇佑,让雅俊躲过了一劫,盼望早日康复。[/color][/size][/font]

伍福铃 发表于 2010-7-18 18:37

祖宗庇佑,必有后福。

伍劍華 发表于 2010-7-18 18:53

希望俊俊早日康復,,絕對能要求賠償,我們這裡剛有一單賠了300多w...{:mad:}

伍臣忠 发表于 2010-7-18 19:04

俊俊   去告他   要求赔偿!!!

伍世广-广东 发表于 2010-7-18 19:10

广告牌坠落伤人   受害者是否可以依法索赔——
绝对可以的,祝早日康复雅俊!

伍长春 发表于 2010-7-18 19:41

祝雅俊宗亲早日康复!一定要去找广告牌主人及承建人索赔。

伍斯兴 发表于 2010-7-18 21:11

咨询下有关部门

伍千爱 发表于 2010-7-18 21:35

绝对要找,还要尽早找。不过说回来,俊兄也是祖宗保佑,大幸。祝身体早日恢复健康。

伍聖華 发表于 2010-7-18 21:44

雅俊,祝你早日康复

伍尚宁 发表于 2010-7-18 23:22

大难不死别有后福!!好好养伤吧!!

伍文强 发表于 2010-7-18 23:55

俊叔,问下伟良叔公!祝你早日康服!

伍婷婷湖南 发表于 2010-7-19 00:02

雅俊哥,早日康复。

伍灿军 发表于 2010-7-19 00:38

又一犯太岁生肖
祝俊俊早日康复
这几年更要凡事小心

伍坚伟 发表于 2010-7-19 07:15

祖先庇佑,望早日康复。

伍平均 发表于 2010-7-19 08:09

俊兄:祝你早日康复!
不幸中的万幸,真的要谢天谢地谢人!
我想是可以索赔的,可以咨询一下律师!

伍福铃 发表于 2010-7-19 08:09

[quote]又一犯太岁生肖
祝俊俊早日康复
这几年更要凡事小心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灿军 发表于 2010-7-19 00:38[/color] [/size][/quote]
大师要讲讲如何来“避”。

伍千山 发表于 2010-7-19 08:17

祝雅俊早日康复!
坚决维护自己的权益!
可以尽快向伟良律师电话咨询。

以下为一篇报道


[b][font=黑体][size=5]户外广告牌砸人谁埋单?


[/size][/font][/b][size=12px][url=http://www.shm.com.cn/][color=#0000ff]水母网[/color][/url]  日期: 2009-05-20  来源: 烟台日报  [/size][table=98%][tr][td]  ■追踪报道   本报5月19日讯 (YMG记者 孙致霞)5月18日,本报以《12米广告牌5楼坠落》为题,报道了17日下午1时30分一长12米的巨型广告牌从市区太平洋大酒店对面的5楼轰然倒下,将停放在楼下路边一红色轿车捂在下面一事。
  消息见报后,有不少市民拨打记者电话称,此种情况在市区不是个例,虽然还没有砸死人的恶性事件,但砸伤事件屡见不鲜。市民想搞明白的是,户外广告牌砸伤人或物到底应由谁来埋单?
  随着城市的迅速发展,市区户外广告牌越来越多,包括公交车站围挡广告、各种灯箱广告及楼顶墙体广告等。不少新大楼还没等投入使用,就已有广告客户上门洽谈租赁广告位。但因为户外广告牌长期暴露在外,天长日久加上刮风下雨,不少广告因自然老化或因人为破坏,用了不长时间就出现破损,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美观;也有的是由于建设单位为了省钱,使用了劣质材料,最终导致户外广告牌投用不久就破烂不堪或高空坠落,给市民出行造成安全隐患。
  广告牌成“空中炸弹”,其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,即大部分户外广告服务牌不到位,监测和修护不及时,有的客户发现画面损坏后,打了多次电话责任单位仍置之不理。就在前几天,市区南大街一广告客户,因原来的广告公司服务不好,不得不另觅“婆家”,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维修合同。还有一种情况是,单位自己找人在外面做好了广告牌,然后协调大楼产权单位同意,将广告牌挂在墙体上。但是,事隔多年后,单位早就搬走不干了,但广告牌依旧挂在墙上,像太平洋大酒店对面5楼坠落的巨型广告牌就属于这种情况,而这种情况在市区还有很多。
  记者了解到,一个好的户外广告公司,按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,定期对户外广告牌进行监测和修复。从事户外广告业务13年的烟台某广告传媒公司在这方面做得就比较好,他们对客户每月都要进行监测,有损坏的地方拍下照片,然后通知客户,修护好以后再拍下照片发给客户。碰到大风等恶劣天气,风停后必对所有的户外广告进行巡查。“有了这种负责任的精神,高空坠落广告牌的事件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!当然,如果合同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广告画面损毁,或造成人、物损失,我们按照约定一般是由客户和广告公司共同负担。”该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如是说。
  昨天,西政律师事务所的曲学松律师告诉记者:高空坠落广告牌砸伤了行人,或给市民财物造成损失,按照《民法通则》的有关规定,广告牌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负有赔偿责任。双方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履行;没有约定的,如属于自行设置广告牌,超期不拆除,产权单位督促也不听的,由广告牌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
[/td][/tr][/table]

伍世文 发表于 2010-7-19 08:56

大难不死别有后福!好好养伤吧!日后多多艳福!俊愿早日康复。

伍荣强 发表于 2010-7-19 09:24

俊兄:祝早日康复!及时报警一定要赔偿

伍月琼 发表于 2010-7-19 09:43

祝早日康复!-

飞渡银河 发表于 2010-7-19 10:06

俊哥,飞来的横祸。大难不死必有后福!好好养伤!愿早日康复!

伍蔚贵 发表于 2010-7-19 11:13

承先祖庇佑,躲过一劫,好福气!

伍尚燕 发表于 2010-7-19 11:57

雅俊, 早日康复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
伍继香 发表于 2010-7-19 14:39

祝潇洒哥早日康复,真是祖先保佑。

yswgn 发表于 2010-7-19 14:41

早日康复

伍尚颖 发表于 2010-7-19 15:28

祝俊哥早日康复!

伍大雄 发表于 2010-7-19 16:18

[size=4][color=blue]祝阿俊快点康复![/color][/size]
[size=4][color=blue]尽力争取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、吸取教训,特别台风期间,注意周边环境的安全![/color][/size]

伍劍華 发表于 2010-7-19 18:16

[quote]祝阿俊快点康复!
尽力争取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、吸取教训,特别台风期间,注意周边环境的安全!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大雄 发表于 2010-7-19 16:18[/color] [/size][/quote]
{:titter:} 都系大雄哥講得比較實際D{:lol:}

伍伟文 发表于 2010-7-19 23:18

早曰康复..接着艳福多多...注意保重身体..{:victory:}

伍雅俊 发表于 2010-7-20 00:00

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怀,更感谢大家对我的伤情问题的关心!!!
这两天由于忙着处理伤口,所以一直没有上网看大家的跟帖,
在这里,雅俊谢谢各位宗亲的关心与共勉:谢谢大家!!!
对于此次受伤事件,监于对方认错态度良好。
作为隔离邻舍,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,
凡事留一寸,日后好相见。
所以本人也决定放弃起诉及追究其对方责任。

yswgn 发表于 2010-7-20 08:31

[quote]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怀,更感谢大家对我的伤情问题的关心!!!
这两天由于忙着处理伤口,所以一直没有上网看大家的跟帖,
在这里,雅俊谢谢各位宗亲的关心与共勉:谢谢大家!!!
对于此次受伤事件,监于对方认错 ...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雅俊 发表于 2010-7-20 00:00[/color] [/size][/quote]

[b][size=4]和为贵![/size][/b]
[b][size=4][/size][/b]
[size=4][b]俊哥胸襟广阔!小弟对你的景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!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...[/b][/size]

伍雅俊 发表于 2010-7-21 23:16

[i=s] 本帖最后由 伍雅俊 于 2010-7-21 23:18 编辑 [/i]

[quote]

和为贵!

俊哥胸襟广阔!小弟对你的景仰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!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...
[size=2][color=#999999]yswgn 发表于 2010-7-20 08:31[/color] [/size][/quote]   {:jj:} 得饶人处且饶人,万事以和为贵!和气生财嘛。

伍世才 发表于 2010-7-22 00:23

[quote]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关怀,更感谢大家对我的伤情问题的关心!!!
这两天由于忙着处理伤口,所以一直没有上网看大家的跟帖,
在这里,雅俊谢谢各位宗亲的关心与共勉:谢谢大家!!!
对于此次受伤事件,监于对方认错 ...
[size=2][color=#999999]伍雅俊 发表于 2010-7-20 00:00[/color] [/size][/quote]


我本想支招,被你这么一说,我知你的心!

伍晓娟 发表于 2010-7-23 22:50

雅俊苦了你了  {:hug:}

伍长春 发表于 2010-7-24 06:05

雅俊为人友善,自己忍受痛苦,应该得到上天的回报。祝雅俊后福无穷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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